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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_1715—2009__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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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1715—2009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Writing criterion of agricultural constructing principium design
2009-03-09 发布 2009-05-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钢、李友军、周长吉、郑毅、黄洁、牛明雷、陈东、俞宏军。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政府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评审、批复;使用其他投资兴建的
农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法规、条例、规定、规范、标准等文件的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93号)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农业部 [农计发(2004)10号]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 [建质(2003)84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 [建标 (1996 )626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业建筑工程 agricultural building project
指农业建设项目中,各类用于农业生产、服务的房屋建筑、温室网室建筑、渔港(含码头、防波堤)、废弃物处理设施(含沼气工程)以及附属于它们的供水、供热、电气、燃气、通风空调、弱电等设备、管线安装工程;为主体工程配套的各类热能动力、制冷、变配电、供气等设施,以及设备基础、地沟、水池、冷却塔、水塔、烟囱烟道、栈桥、管架、挡土墙、道路、围墙、绿化等附属、场区工程。
3.2
农业田间工程 agricultural field construction project
指在农用土地上修建的农业生产、服务性设施,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水源、灌溉、排水、道路(桥涵)、晒场、种植圃(试验池)、防护林网、围栏、田间供电工程,以及其他田间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等。
4 总则
4.1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4.1.1 初步设计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程序中的重要阶段之一,是在建设项目立项之后、施工图设计之前,为确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内容、核定工程投资,按照一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的工程设计。
4.1.2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是项目前期立项工作成果的进一步深化和反映,也是进行后续 (设计) 工作主要的技术、经济指导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工程勘察文件,以及用地、选址、规划、环评等审批文件是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
4.1.3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按照本规范进行编制,深度应达到本规范的要求。一个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原则上应委托一个设计单位统一编制,当一个项目必须
由几个设计单位联合设计时,应明确分工,并由一个设计单位作为主设计单位。
4.1.4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遵循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注重质量、功能适用、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农业建筑工程还应适当注意美观。
4.1.5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1.6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工艺、节能节水设备和新型材料。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4.1.7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设计合同的约定。
初步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规格、性能参数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4.1.8 编制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政策、法规要求,遵循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标准、估算指标、造价定额、技术规范、产品质量检验与检测标准等。
4.1.9 大型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提出应对地震、洪水、风暴、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危害的措施,必要时应设专门篇章进行说明,或进行专门设计。
4.2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范围
4.2.1 各类政府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均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投资进行编制。
4.2.2 农业建设项目中含有农业建筑工程、农业田间工程、农机具和仪器设备购置等多项建设内容时,各项内容及全部建设投资均应编人初步设计文件,并达到本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农业建设项目中的一般建筑工程应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2.3 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概算书、农机具和仪器设备清单等内容。
4.2.3.1 初步设计说明书由总说明、总图设计说明,工艺设计说明、农业建筑工程设计说明、农业田间工程设计说明、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说明等部分组成。
4.2.3.2 初步设计图纸包括农业建筑工程设计图和农业田间工程设计图。
4.2.3.3 初步设计概算书应由工程总概算书、工程综合概算书、工程概算书组成。
4.3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能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概算的依据;
——满足主要农机具和仪器设备及材料招标、加工、订货的初步需要;
——能据以开展施工图设计,指导进行施工准备等工作。
4.4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签章要求
4.4.1 初步设计文件封面中应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注明编制单位资质所属行业、等级、证书编号。
4.4.2 初步设计文件扉页中应标明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字,加盖设计单位印章。
4.4.3 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均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签署,具体规定详见有关部分。
5 初步设计说明
初步设计说明应按照总说明、总图设计说明,工艺设计说明、农业建筑工程设计说明、农业田间工程设计说明、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说明等内容和次序编写。
5.1 总说明
5.1.1 项目概况
对农业建设项目的背景进行简单描述,列出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目标、及其他批复情况等。
5.1.2 设计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
——设计合同及附属协议;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要求、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资料;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资料、地形地貌、土壤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水文地质资料;
——原料、辅助原料材料供应情况;水、电、气、燃料等能源供应情况,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节能、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5.1.3 设计指导思想
——设计中贯彻农业政策、农业区划、行业规划等有关规定的阐述;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节约用地、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火、安全、灾害应对、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主要措施;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方面的综合叙述。
5.1.4 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5.1.4.1 建设规模及项目组成。当农业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单项工程,或单项工程包括不同的单位工程时,应在说明书中就不同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予以描述;
5.1.4.2 分期建设的情况。
5.1.4.3 承担设计范围与分工。
5.1.5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包括:用地指标及用地情况,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总建筑面积及主要单项工程规模,总投资及投资构成,劳动定员,主要原材料、物料、燃料、水资源消耗等,以上技术经济指标可视项目情况进行调整。
5.1.6 初步设计审批以及开展下一步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设单位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应提供的资料;
——初步设计中还存在的不能确定的问题;
——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注意解决的问题;
——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问题。
5.1.7 变更情况
初步设计文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相比,存在以下问题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并在初步设计总说明中详细说明原因:
——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建设期限、招标方案的;
——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
——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变更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
5.2 总图设计说明
5.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可研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当地规划、环保等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要求;
——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定额和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及其与城市相应系统的换算关系。
5.2.2 项目区(场区)概述
——说明项目区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
——概述项目区内地形地貌(如山丘,河流,最高、最低标高、坡度等),当项目分散在不同地区时应分别说明;
——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沟渠、供配电、给排水、道路、林网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
——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素,如洪涝、干旱、地震、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
5.2.3 总平面布置
——说明总平面布置的原则,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朝向、风向、防火、卫生、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或生产工艺等技术经济的要求;
——说明功能分区的原则;
——应分系统说明总平面中耕作区、水源、容泄区、灌排系统、建筑物、构筑物、林网、堤坝、堆晒场、码头、港池、饲养池、饲养场、废弃物处理场、停车场、道路等布置隋况和特点,说明近远期结合、预留发展用地、保护生态等措施;
——说明总平面设计与周围环境、城镇规划、村镇规划、农业生产规划之间的关系。
5.2.4 竖向设计
——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 (如道路和管道标高、地形、供水及排水、防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说明竖向布置方式 (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 (明沟或暗管)及排放地点和高程;
——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2.5 交通组织
5.2.5.1 概述劳动力、生产资料、耕作收获农机具、运输车辆等交通组织、停车场、停车库情况;
5.2.5.2 说明道路的主要技术条件,说明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及转弯半径等。
5.3 工艺设计说明
工艺设计说明一般包括总体工艺设计和单项工程工艺设计说明。总体工艺设计说明主要描述建设项目中包括的各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之间的关系、各个生产环节之间的工艺流程,或是建设项目各体系之间的工艺关系。单项工程的工艺设计说明主要描述在满足建设项目总体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单项工程内部主要的工艺设计内容,包括单项工艺流程及主要生产参数。
5.3.1 工艺设计的主要依据
5.3.1.1 项目批复的技术路线或工艺技术方案。
5.3.1.2 工艺设计依据的产品及服务标准,产品生产、服务功能的工艺参数,标准、规范和行业有关规定,并引出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名称、编号。
5.3.1.3 业主提出的与工艺设计有关的其他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5.3.2 工艺设计的主要原则
主要描述工艺设计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工艺流程布局的合理性以及对高产、低耗、因地制宜、节约用地、节约投资、提高劳动生产率、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工艺设计应遵循先进、适用、可靠的原则,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深入开展工艺设计方案比选,并尽量采用标准化设计。
5.3.3 种植生产工艺设计说明
5.3.3.1 品种与工艺说明。明确品种、规模,选择工艺技术、指标、定额,包括种植品种、生产规模、产出品名称、数量、质量标准;说明发芽率、壮苗率、移栽成活率,授粉方式等技术指标;说明生产阶段划分,周转及工艺流程;描述环境消毒、播种、田间管理、灌溉、授粉时问、收获时间等种植工艺要点;提出劳动定员、生产劳动制度、班工作时间、年工作日、生产岗位设置等要求。
5.3.3.2 田块安排与布置说明。根据工艺要求,对采用温室等密闭式种植应确定温度、湿度、通风量、风速限制、光照、噪音、空气中飘尘及有害气体限制浓度要求;对大田种植确定种质圃(试验池)、育种田、商品田的空气、水环境要求;对田块和温室等生产性设施进行安排,列出各个单项的项目名称、单体面积、栋数、总面积。
5.3.3.3 投入品消耗与储备供应说明。说明种子、化肥、农药消耗种类、消耗定额,明确贮备量及供应来源;作物需水量预测,温室无土栽培种植应考虑循环水消毒和无害化排放;生产用热水、蒸汽、电力、燃油、天然气等日需要量或年均需要量及供应来源。
5.3.3.4 卫生防疫、环境保护与节水节能工艺设计说明。包括农业生产的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设计工艺要求,包括组织培养、移栽等可能需要的生产工艺对人员更衣消毒、装运、病害株处理等工程设施的建设要求;生产工艺对富营养水、枝叶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工程设施建设要求;生产工艺对育种隔离、检疫隔离等特殊技术要求;种植业节水节能工艺设计要求,对采用旱作节水工艺的农业生产应重点说明。
5.3.4 畜禽、水产养殖场工艺设计说明
5.3.4.1 品种与工艺说明。明确品种、规模,选择工艺技术、指标、定额,包括饲养畜禽、水产品种,饲养规模,产出品名称、数量、质量标准;技术经济指标:繁殖率、成活率、淘汰率、各生长阶段年龄体重、配种方式;畜禽各生产阶段划分,畜群划分,畜禽周转及工艺流程框图,畜禽平均日饲养量;畜禽、水产饲养工艺要点:畜禽、水产采用栏圈笼具、水池等类型,饮水,喂料,清粪,排污方式;劳动定员、生产劳动制度,班工作时间,年工作日,生产岗位设置等。
5.3.4.2 建筑设计工艺要求说明。应说明生产和辅助建筑的工艺设计要求,提出各类畜禽舍、水产养殖设施的环境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量、风速限制、光照、噪音、空气中飘尘及有害气体限制浓度,对畜禽舍内、栏内、水产饲养设施内饲养密度的要求;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构筑物)一览表,列出各个单项工程的项目名称、单体面积、容积、数量、总面积、总容积等。
5.3.4.3 物料消耗及储备供应说明。包括各类饲料、鱼饵消耗种类与消耗定额,平均种群日合计饲料、鱼饵消耗量,平均日饲料、鱼饵加工贮备量及供应来源;各类畜禽每群平均头日饮水量、排粪尿量,平均全群日合计饮用水量、排粪尿量;生产用热水、蒸汽、电力、煤油、天然气等日需要量或年均需要量及供应来源。
5.3.4.4 畜禽、水产养殖场卫生防疫、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工艺设计说明。包括按照全场整体工程防疫,采用全进全出工艺,实行人畜分居、适当集约,避免人畜、人鱼共患病传染和农村环境污染的加剧。主要包括养殖场区防疫规划、生产工艺对人员更衣消毒、畜禽、水产装运要求,种畜禽选卖,车辆消毒,病死畜禽、水产处理等工程设施的建设要求;生产工艺对粪、尿、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工程设施建设要求;生产工艺对防疫绿化隔离带及场区绿化的技术要求。
5.3.5 农产品加工车间工艺设计说明
详细描述加工工艺流程中各个环节的相互关系和受控情况、各环节的工艺控制参数,据此决定生产设施的工程规模和设备选型。设备选型的参数应包括名称、型号、尺寸、单位、数量、性能参数等。
5.3.5.1 车间产品方案、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标准。
5.3.5.2 车间组成和各车间的联系等。
5.3.5.3 车间工作制度,年工作日、生产班次、班工作时间、连续或间断性生产。
5.3.5.4 车间定员,按生产岗位、按班次分类制表。
5.3.5.5 简述车间工艺流程、绘制工艺流程图;物料经过工艺设备的顺序及生成物去向,产品原料的输送、贮备方式,主要操作技术条件(温度、压力、流量、配比、环境条件要求)。
5.3.5.6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内容、效益及来源。
5.3.5.7 主要工艺技术指标(列表说明)。
5.3.5.8 原料、辅助原料需用量及主要技术规模或质量标准,经计算列出单位产品原料、物料、动力消耗指标,物料平衡计算和说明。
5.3.5.9 主要设备选型。论证其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需列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产地。
5.3.6 实验室工艺设计说明
说明实验室的类型,描述工艺流程、工艺布置、环境要求、主要设备选型,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要求等。
5.3.6.1 实验室分区布局,按实验室的功能要求合理分区,并结合工艺流程和工艺布置进行分区说明,如:主要试验区、其他试验区和辅助用房。
5.3.6.2 对围护结构和室内功能的要求,重点说明实验室的楼地面、内外墙面、天花、门窗、试验台等部位用材和做法,并说明对防滑、防火、防水、防毒、防渗漏、光洁、密闭、以及耐腐蚀的特殊要求。
5.3.6.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要求,应详细说明实验室对送排风系统的特殊要求,如:实验室的气流方向、压力梯度、污染空气的排放、送排风系统方式、以及洁净度要求等。
5.3.6.4 环境参数及改善环境措施,说明实验室对温度、湿度、照明以及噪声水平等的特殊要求,改善环境的措施等。
5.3.7 其他农业生产工艺设计说明
其他农产品生产工艺说明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5.4 农业建筑工程设计说明
5.4.1 总体要求
农业建筑工程设计说明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节水、节能和环保等专业设计说明,具体参见建设部颁布的《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的相关内容。
渔港工程(含码头、防波堤)、废弃物处理工程(含沼气工程)按相关行业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5.4.2 温室、网室建筑工程设计说明
5.4.2.1 概述温室、网室的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
5.4.2.2 简述温室、网室主体结构、基础形式、覆盖材料和主要工程做法。
5.4.2.3 重点描述温室环境控制与调节系统,包括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电气和自控系统、灌溉和施肥系统、遮荫和降温系统等。
5.4.2.4 对种植需要的土壤或基质消毒、播种、田间管理、施肥打药、生物防治、机械化收获等主要农用设备进行选型说明,并列出材料设备表。
5.4.2.5 展览温室、景观温室等人活动比较频繁的功能性温室、网室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温室,设计说明除应达到本规范要求和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外,还应满足使用方提出的具体要求。
5.4.3 畜禽水产养殖场(舍)建筑工程设计说明
5.4.3.1 概述养殖场舍的使用对象和工艺技术要求。
5.4.3.2 说明场舍的建筑结构,包括主体结构、基础形式、门窗、围护材料和主要工程做法。
5.4.3.3 重点描述不同场舍的环境控制与调节系统,包括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照明系统和自控系统、喂饲系统、清粪排污系统、废弃物处理系统等。
5.4.3.4 对养殖设施和各套环境控制系统设备进行选型说明,并列出材料设备表。
5.4.3.5 对实验动物养殖等涉及生物安全、疫病防控、人类健康的功能性场舍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对安全防控措施作重点说明。设计说明除应达到本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相关标准、以及业主的要求等。
5.4.4 辅助生产建筑或设施工程设计说明
初步设计说明中应对总图上标明的辅助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使用功能说明、工程数量统计和工程做法说明,以便于计算投资。
5.5 农业田间工程设计说明
5.5.1 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
阐述农业田间工程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设计原则应提出分区分片规划要求,便于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要求设备配套、使用年限恰当、工程投资适宜。
5.5.2 农业田间工程设计说明一般要求
详细描述土地现状;根据使用功能要求,说明农业田间工程的组成、生产用地配置、土地使用分区和占地面积。
可按照土地整治、水源、田间道路(桥涵)、晒场、灌溉(供水)、排水、种植圃(试验池)、防护林网、围栏、田间供电工程,以及其他构筑物等进行分类;说明农业田间工程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原则及设计标准;论述农业田间工程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说明土地资源条件或特点,项目中农作物的生物特性及其对自然条件的适应性,项目生产要求和需要;各种生产用地的单元及其标准规格等。
5.5.3 土地整治设计说明
5.5.3.1 坡改梯田。说明坡地坡度,根据不同坡度拟改梯田的控制宽度和长度;坡改后的排水措施;坡改梯田的土、石方工程量;挡土墙(埝、埂)的断面设计、材料和砌筑形式。
5.5.3.2 土壤改良。描述种植区土壤改良面积、土壤改良的措施和方法;土壤改良中土方工程量,掺和材料(如石灰、砂或沙土、黏土、有机肥料等)的数量、来源、运输的距离等。
5.5.3.3 土地平整。土地平整的范围、标高。工程量估算方法,及土地平整土方量(填、挖方计算)及土方平衡等(土地平整数量应扣除道路及灌排工程所占面积)。
5.5.4 田间道路(桥涵)设计说明
说明田间道路(桥涵)的系统组成和分级情况;道路(桥涵)宽度、工程做法、主要材料、道路(桥涵)基础、填挖情况等。
5.5.5 水源工程设计说明
水源工程包括建在田问的井、库、塘、窖、抽水站等。
5.5.5.1 井设计。说明井深度、井孔直径、井的数量、井距、井管材料、主要含水层性质及单井涌水量、动水位、静水位等。提出配套的水泵数量、型号及配套动力。
5.5.5.2 库、塘、窖设计。说明库、塘的集水面积、地面或河道径流情况,库、塘的设计标准(包括正常和校核),总蓄水量。说明库、塘、窖的主要构筑物,如堤、坝、埝的结构型式及工程量。说明库、塘、窖的取水方式及设计流量。
5.5.5.3 抽水站设计。参考水利行业有关建设标准进行。
5.5.5.4 其他形式的水源工程设计。任何灌溉水源的设计应有较详细的计算数据。
5.5.6 田间灌溉(供水)工程设计说明
5.5.6.1 当没有灌溉制度资料时,应编写灌溉制度,并进行灌溉水量平衡设计。
5.5.6.2 根据灌溉沟渠、管道系统组成,列表说明沟渠、管道的名称、设计标准、设计流量(正常流量、加流量)、控制面积、起止点、长度、断面形式、断面尺寸、防渗形式、挖、填方工程量、防渗材料工程量等。采用喷灌、滴灌、渗灌时应列表说明固定管道及附件的管径、数量、材料名称及土方工程量。
5.5.6.3 根据灌溉渠道系统组成,列表说明渠道上的各种构筑物的名称、数量、设计标准、设计流量、结构形式、工程做法、设备数量等。
5.5.7 田间排水工程设计说明
5.5.7.1 说明当地规定的排涝、防洪标准,排涝计算模数。根据排水系统的组成,列表说明排水沟(渠)
的名称、起止点、长度、断面形式、断面设计参数、设计流量、挖填方工程量;当需要护坡时应当说明护坡的形式,主要材料用量。大型排水工程设计说明应参考水利行业有关标准,并应描述排水容泄区的状况。
5.5.7.2 根据排水系统的组成,列表说明排水沟(渠)上各种构筑物的名称、数量、设计标准、设计流量、结构形式、土石方工程量、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量。
5.5.7.3 当采用暗管排水时应列表说明、暗管的管径、长度、材料种类及土石方工程量。
5.5.8 种植圃(试验池)设计说明
说明各种圃(试验池)的工程名称、面积、结构形式、工程做法、技术指标、主要材料等,可列表表示。各种圃(试验池)、园主要建设内容的工程数量,包括种植土方工程以及其他主要材料工程量等。
当种植圃(试验池)需要改良土壤时,应详细说明改良措施及材料用量。
5.5.9 防护林网设计说明
说明各类防护林带的宽度、结构、间距(株行距)、占地面积、用地情况(长、宽尺寸)、布置形式、拟种树种、植树数量、植树规格、树种来源、种植条件、与主导风向的夹角等。
5.5.10 田间供电设计说明
说明供电、用电总负荷、电压、线路长度、型号等技术指标,以及线路敷设方式、变压器的位置、变电站的型式、数量等。
5.5.11 围栏设计说明
说明围栏的结构形式、各组成部分的设计要求,主要包括柱材质、基础形式、间距和高度,围栏材质、围栏高度、总长度等,还应说明主要材料的选用要求。
5.6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说明
提出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的原则和主要依据,对农机具和仪器设备的选型进行说明。
5.6.1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依据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中有关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配置的内容进行。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中有关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的具体要求、初步设计中确定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仪器设备的市场信息应作为选型的主要依据。
5.6.2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原则
5.6.2.1 应满足工艺设计对农机具和仪器设备功能和性能参数的要求,遵循经济、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
5.6.2.2 应根据种植、养殖工艺设计要求和生产标准进行配套选择,做到动力配套、符合实际生产要求,尽量选择节能、环保、可靠的农机具。
5.6.2.3 选择的仪器设备应具有较强的互换性。
5.6.2.4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国产的农机具和仪器设备。
5.6.3 农机具选型内容
5.6.3.1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的选型应通过对设备功能、用途、性能等技术参数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确定适用、合理的选配标准,设计深度应达到能够据以开展农机具招投标、采购的要求。应列出农机具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性能参数、外型尺寸、单位、数量、配套动力、水汽消耗等。
5.6.3.2 在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时除有特殊要求的以外,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不得指定品牌、不得使用个别厂家的专用规格、型号。
5.6.3.3 对于与可研报告和批复文件相比变化较大的农机具和仪器设备应重点说明调整变化的内容、理由等。
6 初步设计图纸
6.1 一般要求
——应有图纸目录;
——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专业制图标准;
——图纸应清晰,无错漏碰缺等错误和损坏;
——图幅一般控制在2 # 图以内 (总平面图除外),复制蓝图折成3 # 标准图;
——设计图应为计算机软件绘制,避免涂改;
——标题栏应进行有效签署;至少应有设计、审核、审定三级人员签署;签署人员每人只能签署一级,实行注册制的专业,至少有一级人员必须加盖注册专用章;
——单独装订成册的图纸提交委托单位或报批时,应在封面上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和公章。
6.2 农业建筑工程设计图纸
6.2.1 农业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应绘制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和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布置图,以及水、暖、电、通风、空调等专业系统原理图或布置图。有工艺设备的建筑应按照建筑部位或楼层绘制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设备安装布置图。
6.2.1.1 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和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结构、水、暖、电、通风、空调等专业系统原理图或布置图,应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绘制。
6.2.1.2 工艺流程图中应按设备总图或产品样本绘出工艺过程所需要设备,表示出设备之间的主要工艺管道、设备之间相互关系,以适当方式表示物料流向和生产、实验、加工、服务等工序;每台设备简图标注设备编号,其编号与设备清单编号应一致。
6.2.1.3 工艺设备安装布置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和立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应在建筑平面上绘制;立面布置图应在建筑剖面图中反映出设备与室内净高的相互关系;每台设备应有与设备清单一致的编号,在图上应列出设备表。
6.2.2 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建筑应根据相关工艺要求绘制人员流动路线图、动物流动路线图、物品流动路线图、洁净度要求分布图、压力梯度分布图、设备布置图,安防、消防、电话、控制、网络、管理等系统(原理)图,以及功能分区图,安全、防护、隔离总平面图、热能动力功能总平面图等。
6.2.3 各类农业建筑除满足上述图纸要求外,还应按照本条规定绘制有关图纸。
6.2.3.1 实验室应绘制试验台、通风柜等实验设施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和立面布置图。
6.2.3.2 畜禽舍、水产养殖设施应绘制围栏、笼架、水池等固定养殖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和剖面图,还应绘出供料、供水和排粪设备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平面布置图。
6.2.3.3 温室、网室应绘出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并应标出栽培床、固定农机设备、环境控制设备、供排水设施的位置。
6.2.3.4 农产品加工车间应绘制工艺流程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工艺设备立面布置图。
6.2.3.5 废弃物处理工程(含沼气工程),应绘出各类(沼气)池、罐、棚的平面、立面和剖面图,绘制系统原理图。
6.2.3.6 渔港工程(含码头、防波堤)应按有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6.2.4 非标准设备应根据需要绘制图纸。
6.3 农业田间工程设计图纸
6.3.1 农业田间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包括区域位置图、农业田间工程总平面图、农业田问工程竖向布置图和典型建构筑物的平、立、剖面图。有供水、供电、采暖等工程内容的项目还应绘出给排水、供电和采暖等专业的系统原理图或布置图。
6.3.2 区域位置图。要求绘制在1:5 000~1:50 000的行政区划图上,出图比例控制在2#图,可视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绘制。图中应表明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自然地貌、地理特征、现有建筑物、构筑物情况、村庄分布情况等,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标明工程所在的城镇或地区的位置;
——周围工矿企业、铁路、公路、公共建筑等分布情况;
——江河湖泊、主要山丘分布情况;
——主要居民点、村庄等分布情况;
——区域内农田分布情况,以及拟建田间工程农田位置和范围,标明各田块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
——道路、供(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的引入位置;
——指北针和比例。
6.3.3 农业田间工程总平面图
农业田间工程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应以最新的地形图为基础绘制。项目用地在2 000亩以下,地形图比例宜采用1/2 000;2 000亩~5 000亩宜采用1/5 000;5 000亩以上宜采用1/10 000;图中应反映建设用地范围内原有和拟建工程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或用地界线;
——原始地形等高线、地貌特征、地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标明需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和名称;
——各种灌排设施 (包括各类水源、管、沟、涵、洞、闸、支渠、斗渠、毛渠等 )、田间供电、围栏、道路、晒场、防护林网等平面布置和主要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
——标明种植田块 (养殖水域)的划分单元、名称、面积,种养殖单元台阶式布置时应标出不同台阶面衔接处的边坡处理方式和标高;
——指北针、风玫瑰图;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也可在设计说明中列出 );
——说明栏内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 (如为场地建筑
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对于复杂工程可绘制主要工程坐标图。对项目区道路、桥涵、灌排沟渠、电网、围栏、防护林、草场、种植地等专门标注始点、末点、拐点等位置和坐标。
6.3.4 农业田间工程竖向布置图
对土地整理工程、台地、梯田以及坡度大于5%的场地,应进行竖向设计,绘制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图中应表达如下内容:
——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
——土地整治后的地形、地物;
——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 (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标高;
——主要道路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标明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绘制指北针;
——根据需要利用竖向布置图绘制土方图及计算土方工程量。
6.3.5 田间工程典型建构筑物平、立、剖面图
6.3.5.1 水源工程
6.3.5.1.1 水井:绘制井剖面图,图中应标注出井的编号、井孔处地面标高、机井水位、井孔直径、含水层性质及原设井管材料名称、井深及过滤器等。
6.3.5.1.2 水窖:应绘制纵剖面图,标注出水窖各部位的直径和深度以及建筑材料名称。
6.3.5.1.3 池塘:应绘制平面图和剖面图。剖面图应沿入水口、沉砂池、出水口方向剖切,标注出材料名称、池深、设计水位、进出水口标高。
6.3.5.1.4 水库:应绘制平面图和堤坝的横断面图和纵断面图,标注出坝高、引水口位置、正常水位、洪水位和死水位、出水口标高、坝体材料。
6.3.5.1.5 抽水站:应按土建工程要求绘制厂房的平、立、剖面图和上游引水渠、前池厂房、压力管道和压力池等内容的平面图、纵剖面图及渠道的横剖面图,标注各部位尺寸和管道直径等。
6.3.5.2 灌溉、排水工程
6.3.5.2.1 灌溉、排水渠道、管道工程应利用现有地形图绘制渠道、管道平面布置图和纵横断面图。标注:出渠道堤顶高程、设计水深、底宽、边坡系数、护坡防渗材料及设计流量。
6.3.5.2.2 农业田间工程中,排灌渠道较多时,至少要绘出干、支渠和典型毛渠,其他可用表格表示。
6.3.5.2.3 灌排渠系的各种构筑物,如闸、渡槽、倒虹吸、跌水、陡坡、桥涵等,应绘制平面图、纵、横断面图和俯视图。标注出构筑物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尺寸、上下游水位及材料名称。但构筑物具有相同形式而尺寸不同时,只绘出典型图纸,各种尺寸和材料可列表表示。
6.3.5.2.4 喷滴灌工程应绘制从首部到毛管的管道系统原理图和平面图,应标注出首部、干管、支管和毛管的名称、规格、长度及给水栓位置。对固定式灌溉系统的田间灌溉部分可只绘出一条支管的毛管或喷滴灌典型平面布置图;对于半固定式灌溉系统,可绘出一条支管上移动管道的平面布置图;使用灌溉车时,可只绘制固定管道,滴灌毛管和喷头可不绘制图纸。
6.3.5.3 围栏
应绘出平面图和典型断面的剖面图,标注出围栏平面尺寸、高度、柱间距和材料名称、规格。
6.3.5.4 道路与晒场
道路图纸应标注各种材料的名称、厚度、道路各部位的宽度。山区的田间道路应绘制纵、横断面图,平原区当填挖变化不大时,可只绘横断面图。晒场应绘出平面图和剖面图,标注晒场的平面尺寸和各层材料的厚度和材料名称。
6.3.5.5 土地整治
应绘制平整土方工程图或断面图,平原区平整量较小时可不绘图。山丘地土地整治应绘制梯田平面图和护坡(挡土墙)横断面,标注出挡土墙各部位的尺寸、材料、名称等。
6.3.5.6 种植圃(试验池)
应绘制平面图和剖面图,标注出圃(试验池)的结构尺寸和材料。
6.3.5.7 田间供电
应绘制供电线路的平面图,标出变压器位置、规格、型号,表明电线(缆)布置方式、规格型号,绘出电线杆的平面布置图,列出电缆表。
6.3.5.8 防护林网
应绘制平面图,标出林网宽度。当与田问道路、灌排沟渠结合布置时,可一并绘制。
7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清单
按工艺流程顺序,列出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及主要尺寸、单位、数量、能耗、主要性能参数,成套设备还应列出主要组成设备情况。农机具和仪器设备清单式样见表1。
表1 ______________项目农机具和仪器设备清单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
主要尺寸 主要性
能参数 能耗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单项工程1
1
2
……
二 单项工程2
1
2
……
合计
8 初步设计概算书
8.1 总体要求
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概算必须完整反映工程项目范围内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应考虑编制期到竣工验收的价格、费用变化,符合当地建设条件。
设计概算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编制投资计划、签订建设项目代建或专业化管理合同、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考核建设项目技术经济合理性、确定招标和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控制价格、进行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依据。
8.2 编制依据
8.2.1 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8.2.2 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和主要农机具、仪器设备清单。
8.2.3 当地现行建筑工程、专业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材料及构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造价信息和有关规定等。
8.2.4 类似工程的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
8.3 费用构成
8.3.1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由农业建筑工程费、农业田间工程费、农业安装工程费、农机具和仪器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费用构成。
8.3.2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应按照项目所辖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计算汇总。
8.3.2.1 单位工程概算是初步设计概算的基本组成单元,根据各单位工程设计建设内容、工程做法和工程量,套用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计算各个建筑工程、农业田间工程、安装工程等单位工程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等直接费,计取问接费、利润、税金,并统计该单位工程的钢材、水泥和木材等三材用量,作为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基础。
8.3.2.2 在单位工程投资概算的基础上,按有关计算规则计取利润、税金、管理费等费用后,组成该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8.3.3 农业建筑工程费是指农业建设项目中,各类用于农业生产、服务的房屋建筑、温室网室等建筑、以及附属的室内供水、电气、燃气、通风空调、弱电等设备、管线安装的工程费;各类池、窖、设备基础、地沟、冷却塔、水塔、挡土墙、道路、围墙、室外管线、绿化等工程费。
8.3.4 农业田间工程费是指农业建设项目中涉及农田建设的土地整治、水源、道路与晒场、灌溉、排水、种植圃(试验池)、防护林网、围栏、田间供电工程等工程费。
8.3.5 农业安装工程费是指农业建设项目中主要生产或服务、辅助生产或服务、公用配套等单项工程中需要安装的工艺、电气、自动控制、运输、供热、制冷等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费;各种工艺、管道安装及衬里、防腐、保温等工程费;供电、通信、自控等管线的安装工程费。
8.3.6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购置费是指购买农机具和仪器设备的费用。购买国内农机具和仪器设备的费用由原价、成套设备服务费、运杂费构成。购买进口农机具和仪器设备的费用由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检疫检验费、国内运杂费等组成。
8.3.7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工程从项目筹建到竣工验收期间发生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建设投资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8.3.8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涨价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为了防止由于人工、设备、材料、机械价格及费率、利率、汇率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超过概算总额而预留的费用。
8.4 编制方法
8.4.1 农业建筑工程费概算编制方法
8.4.1.1 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按照国家或当地建筑工程定额规定的方法和取费标准编制。
8.4.1.2 建设项目中的辅助、附属或小型建筑工程概算可按各种指标编制。
8.4.2 农业田间工程费概算编制方法。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中确定的工程做法和工程量,套用国家、行业、当地颁布的类似工程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没有合适定额的可根据工程做法,按照当地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水平,考虑可行的施工组织方式,采用组价方法编制。
8.4.3 农业安装工程费概算编制办法。农业安装工程费应根据初步设计图纸、主要材料表计算工程量,按国家、行业、当地颁布的安装工程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也可按类似工程预/概算、概算指标及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等计价依据进行编制。
8.4.4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购置费概算编制方法。农机具购置费按出厂价、采购保管费、运杂费率编制。农机具、仪器设备购置费应分别编制单位工程概算书,并应说明计算方法和取费费率。
8.4.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编制方法。应根据国家规定列出建设项目实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按照国家、行业、当地规定的取费标准和方法计取各项费用。应对各项费用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计费基础、取费依据、计算费率等进行说明。
8.4.6 预备费编制方法
8.4.6.1 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以农业建筑工程费、农业田间工程费、农业安装工程费、农机具和仪器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为基数,乘以预备费费率计算,预备费费率可按3% ~5%计取。
8.4.6.2 涨价预备费:根据建设项目分年度投资额,按国家和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测定、发布的相应造价指数计算。
计算公式为
式中:
PF——涨价预备费;
n——建设期年份数;
I t——建设期中第t年的投资计划额,包括农业建筑工程费、农业田间工程费、农业安装工程费、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f——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
8.5 文件格式
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是初步设计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与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农机
具和仪器设备选型表合并装订成册,也可以单独装订成册。主要内容应包括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单位工程概算书。当单独装订成册时,还应包括封面、扉页。
8.5.1 封面和扉页
8.5.1.1 封面或扉页中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单位资质证书号,由审定、审核、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8.5.1.2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签章。
8.5.2 编制说明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及原则。
3) 资金来源。
4) 编制内容及范围。
5) 投资分析。
6)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5.3 总概算书
8.5.3.1 总概算书由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农业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概算表、农业建设项目农机具和仪器设备购置费概算表组成。
8.5.3.2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式样见表2。
8.5.3.3 农业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概算表式样见表3。
8.5.3.4 农业建设项目农机具和仪器设备购置费概算表式样见表4。
8.5.4 工程综合概算书
8.5.4.1 工程综合概算书由编制说明和农业工程综合概算表组成。
8.5.4.2 农业工程综合概算表式样见表5。
8.5.5 工程概算书
8.5.5.1 工程概算书由农业工程费用表、农业建筑(田间)工程概算表、农业安装工程概算表、农业工程主要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差价计算表。
8.5.5.2 农业工程费用表式样见表6。
8.5.5.3 农业建筑(田间)工程概算表式样表7。
8.5.5.4 农业安装工程概算表式样见表8。
8.5.5.5 农业工程主要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差价计算表式样见表9。
表2 (项目名称: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序
号 工程和费用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技术经济指标 占总投
资比例
(%) 备
注
农业建
筑工程
费 农业田
间工程
费 农业安
装工程
费 农机具
和仪器
设备购
置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单位 数量 单位
价值
一 工程建设费
1 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1
2 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2
……
n 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n
表2 (续)
序
号
工程和费用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技术经济指标 占总投
资比例
(%) 备
注
农业建
筑工程
费 农业田
间工程
费 农业安
装工程
费 农机具
和仪器
设备购
置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单位 数量 单位
价值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
1 费用1
2 费用2
……
n 费用n
三 预备费
四 总概算
表3 (项目名称: )农业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基他费概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标准 金额(万元) 计算说明
合计
表4 (项目名称: )农业建设项目农机具和仪器设备购置费概算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万元) 备注
单项工程1
(一) 实验室仪器设备
……
(二) 工艺设备
……
(三) 农机具(车辆)
……
(四) 其他仪器设备
……
表4 续表
单项工程2
(一) 实验室仪器设备
……
(二) 工艺设备
……
(三) 农机具(车辆)
……
(四) 其他仪器设备
表5 (工程名称: )农业工程综合概算表
序
号 工程和费用
名称 农业建筑工程费(元) 农业田间 工程费
农业
安装
工程
费 农机
具和
仪器
设备
费 合
计 技术经济指标 占投
建筑
工程
费 装饰
工程
费 给排
水工
程费 采暖
工程
费 电气
工程
费 通风
空调
工程
费 土建
工程
费 安装
工程
费
其他
费用 单
位 数
量 单
位
造
价 资比
例
(%) 备
注
合计
表6 (工程名称: )农业工程费用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用计算式 费用金额(元) 备注
1 定额直接费
其中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2 其他直接费
……
3 综合费用
3.1 费用1 计费基数×费率
3.2 费用2 计费基数×费率
……
4 利润 计费基数×费率
5 税金 计费基数×费率
6 合计
表7 (工程名称: )农业建筑(田间)工程概算表
序号 定额
编号 工程或
费用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合计 其中 合计 其中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定额直接费合计
校对: 编制: 编制日期:
表8 (工程名称: )农业安装工程概算表
序号 定额
编号 安装工程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合计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合计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定额直接费合计
校对: 编制: 编制日期
表9 (工程名称: )农业工程主要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差价计算表
序号 人工、材料或
机械名称 单位 消耗数量 定额价
(元) 编制价
(元) 单价差
(元) 合价差
(元) 备注
人工
主要材料
主要机械台班
合计
校对: 编制: 编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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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信息:
《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7]111号)
下一条信息: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绿色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可研报告(2017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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